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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胜区五项举措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秩序
日期: 2018-01-19 来源: 东胜区 作者: 石静 【字体: 】 【颜色:黑色 红色 灰色】 【打印页面】 【关闭页面
 
 

东胜区五项举措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秩序。

一是严格按照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、《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》,坚持“政府引导、协会运作、部门监管、园区服务”的原则,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管理,明确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,整治场外交易行为,建立设施配套、功能完善、服务规范、竞争有序、经营诚信的二手车流通体系,加强二手车市场诚信建设和品牌宣传,定期举办拍卖会、展销会、博览会,全力叫响鄂尔多斯二手车品牌,打造立足鄂尔多斯、放眼全国的二手车交易示范基地,力争5年内年实现全区二手车交易达10万辆。

二是严格按照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、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细则》、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要求,对东胜范围内的报废汽车回收、成品油、再生资源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。

三是严格按照《典当管理办法》、《拍卖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认真做好拍卖行、典当行经营证照的更换年检工作。

四是严格按照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防范资金风险。

五是严格按照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加强汽车销售企业的备案和销售行为管理,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,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,推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。

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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