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什么条件可以离婚
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,不同方式下条件有所不同。
(一)协议离婚条件
1. 双方自愿离婚,这是协议离婚的首要条件。夫妻双方必须都有明确且真实的离婚意愿,不存在被胁迫等违背自身意志的情况。
2. 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。包括孩子抚养权归谁、抚养费如何支付、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、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等问题都需要达成共识。
(二)诉讼离婚条件
1.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2.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3. 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4.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5.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6.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7.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二、离婚办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
离婚办理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,具体步骤如下:
(一)协议离婚
1. 申请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。
2. 受理。婚姻登记员按照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,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。
3. 冷静期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4. 审查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(二)诉讼离婚
1. 起诉。想要离婚的一方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。
2. 受理。法院受理案件后,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,被告要进行答辩。
3. 审理。法院会开庭审理案件,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等环节,查明案件事实。
4. 判决。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。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,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。
三、离婚能否异地办理
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。
(一)协议离婚
一般不能异地办理。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。这是为了便于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身份、离婚意愿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情况进行核实与登记管理。
(二)诉讼离婚
1. 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2.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所以诉讼离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异地办理,而协议离婚通常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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